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钦州市人民政府、灵山县人民政府有关 2023 年城乡医保征缴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巩固完善城 乡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灵山县 医疗保障局、灵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灵山县 2023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灵县税发〔2022〕1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管理,规范征缴行为,降低征缴成本,节约缴费人的时间,减轻缴费人的负担, 推进征缴工作顺利开展为目标;着力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管职责划转后征缴工作在衔接机制、部门配合、措施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征缴体制,积极创新征缴手段和方式,理顺管理职责,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征缴质效和水平,力争在参保覆盖面、基金征收、管理服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2023 年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 69368 人以上(各村(社区)参保缴费任务详见附件)。
二、参保缴费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和支持、多部门参与、多方筹资、专款专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